安徽农村信用社考试招聘网(www.ahnxs.com)将二零一四年蚌埠市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招聘14人公告公布如下: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主要从事基层执法工作(适合男性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远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签名须手写)并打印《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日—2014年12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5、其他事项
①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1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持《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③考生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④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若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录计划数(减少岗位计划情况,将于考试前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示)。
⑤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上述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报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404室)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⑥2014年12月11日(上午8:30—11:00)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
2、《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怀远县人事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公告要求的身体条件。
3、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5、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正式聘用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不满3年不予办理调动。
三、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祝各位考试顺利!
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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