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理、法、艺等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高校。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有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资格,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马鞍山钢铁工业学校,1977年组建马鞍山钢铁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东冶金学院,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转到安徽省,实行省部共建,2000年合并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安徽工业大学。
深化政产学研合作,社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学校与马鞍山市全面开展了相互支持共谋发展战略合作,与多个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固的产学研合作联盟,与宝钢、马钢、莱钢等冶金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共建科技平台,开展科研项目合作研究,联合申报科技成果,开展校企“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对地方经济建设和行业科技发展的支撑度、贡献度不断提高。近年来,学校与马鞍山市联合建立了安徽工业大学马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与企业建立了32个联合研究中心,先后获5项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学校科技产业惊天液压公司成为国内开发生产液压破碎装备的龙头企业,华骐环保公司实现了年产值过亿元。
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开放办学机制日益成熟。学校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韩国以及香港、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交流关系,开展教师国(境)外学术与科研合作交流、中青年教师海外进修访学和校际互派、引进海外团队计划以及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等项目。教师中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有160余人,从海(境)外聘请的兼职教授有40余人,并邀请一些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包括诺贝尔奖得主来校讲学交流,国家以及安徽省外专局遴选的外国专家、外籍特聘教授定期到校工作,促进了学校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能力的提升,扩大了学校在国内外的影响。
塑造优良校风学风,校园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学校以“精工博学、厚德敏行”为校训,形成了“团结、求实、勤奋、创新”的优良校风,历经五十多年的风雨砥砺、自强不息,先后获安徽省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多次专题报道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成效和校园精神风貌。
近年来,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按照全校抓质量、优先抓教学、重点抓学科、突出抓项目、关键抓人才的基本思路,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改革创新四大战略,全力推进质量提升、学科建设、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基础保障、内部治理六大工程,努力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欢迎国内外博士毕业人员积极应聘。
一、招收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3、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较为突出;
二、提供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于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en_index.asp注册后登陆,填写、提交并下载打印);
2、《专家推荐信》(空白模板请从上述“信息网络系统”打印);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由我校流动站所在院填写,空白模板请从“信息网络系统”打印);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第一栏由博士后进站前其所在人事关系单位填写内容:如为统招统分博士生,由所在院校的研究生院填写;如为在职人员,则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其中在“同意脱产做博士后”栏中,必须打“√”,空白模板请从“信息网络系统”打印);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加盖学位办公室的公章);
6、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办完博士毕业离校手续的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七份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复印),并装订成册,即为一份完整的“博士后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原件一份)。
8.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学位论文、成绩单等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
9.体检合格证明(三甲以上医院),一份。
上述材料于2015年4月底寄到或送到安徽工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江文丽,电话:0555-2311647;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邮编:243002)
应聘者同步通过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en_index.asp)履行相关进站手续。
三、招聘待遇
1、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或协议工资。其中,执行岗位绩效工资的,岗位工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绩效工资参照校内同类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2、统招博士后配偶如系国家正式职工,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我校工作需要及原单位意见,借调到我校,由学校安排适当工作,纳入学校流动编制管理,其工资待遇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并享受我校同类人员的福利待遇。夫妻两地分居的,配偶未随博士后来校,或配偶属非国家正式职工、学校不安排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
3、统招博士后学校按800元/月标准提供租房补贴(随工资发放)。
4、有关待遇按照《安徽工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办〔2014〕69号)规定执行,详情请登录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1.ahut.edu.cn)“政策规定--调配管理”栏查询。
四、联系方式
安徽工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江文丽
电话:0555-2311647;
Email: jiangwl@ahut.edu.cn
联系人:许杰星
电话:05552311644;
Email:xuguan@ahut.edu.cn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邮编:243002。
安徽工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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