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信用社考试招聘网(www.ahnxs.com)将2015年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岗位购买社会化服务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为铜官山矿区法庭,成立于1954年6月,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法院。1958年10月,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后一度撤销。1979年11月30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铜陵市人民法院分开办公,正式恢复建制。现下辖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郊区和铜陵县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刑事、民一、民二、民三、行政、审监7个审判庭,以及执行局、司法技术处、法警支队、办公室、研究室、督联室、纪检监察室、政治部、审管办和机关党委共17个部门。
铜陵中院原址位于铜陵市义安北路61号,2006年4月18日搬迁至市开发区翠湖广场东侧(翠湖二路),占地面积45亩,审判区及办公区建筑面积为14700平方米。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04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93人。近年来,铜陵中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走文化建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之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司法为民。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受到了市委、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良好评价。各项工作居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水平,如:1996年,圆满完成省高院赋予的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试点工作任务,在全省率先按照新的诉讼模式审理刑事案件。1997年,自筹资金100多万元,建成内部计算机局域网,实行无纸化办公。2002年,全面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件案件,设立“速裁法庭”的经验被省高院推广,并受到省人大领导的赞扬。2003年,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对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统一由狮子山区法院集中审理。2005年,对法院裁判文书进行全面改革,所有裁判文书加套统一制作的精美封面,得到省高院领导充分肯定。2012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积极认真地开展“两评查”活动,在全省法院内率先进入实施评查阶段。
建院以来,铜陵中院获得了一系列荣誉。其中:2000、2002年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市文明单位标兵”、“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并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优秀单位”、“文明单位,两次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1995年,院“业大”分部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分部”。2006年,狮子山区法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联合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10年,省高院首次对全省中级法院全面工作年度考核中,铜陵中院获得总分第一名。2013年,铜陵中院获省高院颁发的“两评查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1年,狮子山区法院刘翔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铜官山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蔡胜普同志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优秀女法官”的称号,2012年,蔡胜普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历年来,还有数个部门分别被省高院记集体一、二、三等功,有100余人次分别获得最高法院和省、市级的表彰奖励。
根据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力量购买审判辅助服务项目合同书要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拟招聘5人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提供服务,其中书记员岗位3名,诉讼服务热线座席员1名,档案管理人员1名。有关要求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服从接受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3、遵守法律法规和接受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二、书记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2、具有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3、熟悉计算机办公常用软件的操作;
4、年龄30岁以下;
5、汉字录入每分钟达80字以上(接受服务单位进行测试)。
三、诉讼服务热线座席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符合书记员各项条件的同时,还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达到相当于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2、档案管理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熟悉计算机办公常用软件的操作;
五、优先条件
具有文艺、体育等特长者优先,具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六、工作地点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七、待遇
本科以上学历:工资¥2000+午餐费(¥176)+五险
专科及以下学历:工资¥1800+午餐费(¥176)+五险
五险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执行。
八、报名
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到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报名。地址:铜陵市淮河中路906号(市房地产大厦一楼)人力资源市场3号窗口,联系电话:0562-212685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九、录用
所聘人员需通过相关测试和政审,由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从符合基本要求的报名人员中择优录用,推荐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服务。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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