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信用社考试招聘网(www.ahnxs.com)将2015年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保健员96名公告公布如下:
蚌埠高新区1994年4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95年5月启动建设,2010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硅基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国家级滤清器产业基地。2009年,蚌埠高新创业服务中心被科技部评为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为皖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孵化器。2011年,高新区管委会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是全国唯一获此荣誉的高新区管委会。2013年9月,市委市政府决定,蚌埠高新区整建制托管秦集镇和马城经开区,托管后,高新区总体规划用地面积达123平方公里,就业和居住人口约12万人。
近年来,高新区突出龙头带动,狠抓招商引资,不断加快产业集聚,引进了广东德豪润达、中集安瑞科大型压缩机生产基地等50多个亿元以上项目,其中10亿元以上龙头项目20多个。区内现有各类企业870多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5家,来自美国、德国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30家。
未来几年,蚌埠高新区将按照“产城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围绕“三年实现1000亿园区,五年冲刺 2000亿园区,财政收入突破30亿”的“123”战略目标,以项目工作为抓手,突出招大引强和创新驱动,大力推进产业集聚,提升承载能力,全力推动高新区跨越发展,争当我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火车头”。
蚌埠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编外合同制教师(其中,中小学教师90名,幼儿教师 5名)和1名幼儿保健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总体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第一类:报考高新实验学校、张公山二小、秦集学区、14中、仁和中学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0年1月1日)。
(2)学历: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须与招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须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第二类:报考禹庙学区、洪集中学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75年1月1日)。
(2)学历: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师范类专科),毕业专业须与招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须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第三类:报考幼儿园
(1)幼儿教师:招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0年1月1日),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2)幼儿保健员:招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75年1月1日),具有医学、卫校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卫生保健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培训证)。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亲自手写进行诚信签名。
1、统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打印一份,并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未发放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持毕业院校验证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分条件: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
(2)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汇总到市人社局审核验证。
符合上述两类加分因素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3科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受理。
5、缴费及提交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于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3科,计13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同时提交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3),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加盖骑缝章有效。
6、资格审查: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招聘数为1人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招聘数为2人的岗位,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2.5;招聘数为3人及以上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因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核减情况随时通知报考人员,所缴笔试费退还本人。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请在8月8日(上午8:30—11:30)到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会议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同时作废。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8月8日(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可在8月8日下午4:30以后看考场)。
(二)测试与资格复审
测试形式: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
1、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教育学(教育法规)、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共3科,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3科平均分计算。本次考试所有分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蚌埠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按招聘计划总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数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因入围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确定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
资格复审时,参加公开招聘的教师需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原件。经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3、面试:面试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结合志愿,按类别实行高分优先选择的原则,进行定岗(入围人员中,第一学历为一本类院校毕业者,优先安排在高新实验学校)。
如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学科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体检、政审、入围人员自愿放弃造成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聘用。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用管理模式。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五年内在区内学校交流,时间不少于一年。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简章及与本次招聘相关的所有信息均在蚌埠高新区门户网(www.bbhnz.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552——4071177
举报电话:0552——4071177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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