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考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选聘名额及职位 名额:6名;岗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三、选聘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四、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二年(含)以上的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未满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五、选聘专业要求 中文、文秘类1人;财务财会类1人;法律类1人;建筑工程类3人。 六、选聘方法及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以上条件者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县城镇南路399号,县职业教育中心西侧农机服务中心大楼)报名。报名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拟选聘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聘。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于2012年6月6日(9∶00~11∶30,14∶00~17∶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楼305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政治、法律法规及经济管理方面的基本常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2012年6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2012年6月9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布。 4.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从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具有造价咨询、监理工程、一、二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体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考察的情况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6.公示与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因体检或拟选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聘的,或拟选聘人明确放弃的,可一次性依次递补,选聘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和考试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9∶00~11∶30,14∶00~17∶00)至6月3日(9∶00~11∶30,14∶00~17∶00)。 3.报名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镇南路399号,县职业教育中心西侧农机服务中心大楼)。 4.联系电话:81819508,13813795148,13584703596。 考试、考核、体检工作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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