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农商行校园招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5)
1.张某,17岁,农民,15岁时父母双亡,因与哥嫂不和,即分家另过,独自居住在父母给自己的两间平房里,靠种承包田和外出打工度日。张某( )。
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在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法律采用的原则是( )。
A.以属人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B.以属地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C.以保护主义为主的折衷主义
D.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
参考答案解析
1.答案: 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17岁,自己靠承包田和外出打工度日,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B
解析: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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