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问,他依法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或实施哪些行为( )。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担任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C.担任某公办大学的普通教师
D.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答案: C
解析:
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是选举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故A、D项不可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4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所以B也不可选。
C项虽然是在国家公办大学任教,但没有担任领导职务,并不是刑法54禁止的,可选。故正确答案为C。
B.担任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C.担任某公办大学的普通教师
D.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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