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的教训不应只是百万元罚款
与其他玩数字花样、欺骗误导消费者或打低俗擦边球的违法广告相比,抖音和搜狗的违法广告影响最广泛,性质也最恶劣。抖音与其母公司今日头条应该有更彻底的反思和整改举措
1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8年第三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点名批评抖音在搜狗搜索投放的广告中含有“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违反了《英雄烈士保护法》和《广告法》,两者分别罚款100万元。
在公布的30个典型违法案例里,抖音和搜狗被罚金额不是最多的,比如北京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被罚139.2万元、山西农大绿荣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化肥误导广告被罚135万元,罚金都比抖音和搜狗高。但是,与其他玩数字花样、欺骗误导消费者或打低俗擦边球的违法广告相比,抖音和搜狗的违法广告影响最广泛,性质也最恶劣——在广告事件发生的6月份,抖音国内日活用户为1.5亿,月活达到3亿,搜狗搜索当时的月活跃用户数也达到了832万。一则违法广告,竟然可能影响3亿人,其危害范围远超其他广告。
更为关键的是,抖音投放的这则广告侮辱烈士,邱少云为革命事业英勇献身的事迹被抖音说成是笑话,引起极大公愤。就在今年5月份,今日头条平台为暴走漫画发布涉嫌丑化和恶搞革命烈士董存瑞、叶挺的视频《囚歌》,被立案调查。才不到一个月,今日头条旗下的抖音又再次侮辱革命烈士邱少云。
现实生活中,抖音吸引的大都是年轻人,甚至有不少中小学生。他们正处在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期。他们如何记忆英烈、理解那段革命岁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接触的信息。
英雄需要纪念,历史需要传承。红色记忆是革命历史馈赠给我们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今年4月份,国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在明确纪念方式的同时,明确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作为月活数亿、估值数百亿美元的大平台,今日头条不该忽视法律。对这两次广告,今日头条都宣称是监管不严,对邱少云广告更是甩锅第三方,声称“未认真审核第三方提供的关键词包”,且道歉之后,再无消息。无论真相如何,今日头条作为平台的主体责任无法推脱,作为广告主未尽到审核责任,是毫无疑问的。
半年时间过去了,事件仍未结束。11月5日,“暴走漫画”所属公司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在媒体上向叶挺后人刊登道歉信。如今,市场监管总局又明确指出抖音违法。抖音与其母公司今日头条应该有更彻底的反思和整改举措。这个教训,远不是100万元的罚款可以抵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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