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除“穷根”不能靠“分红式”扶贫
帮扶单位购买种牛种羊,交由企业或合作社集中管理,贫困户全程不参与,到了年底坐等分红;小额扶贫信贷,钱不给贫困户,统一交由企业使用,贫困户定期“领”利息;用于发展产业的财政资金,最终被买了商铺,每月将租金返还给贫困户……类似简单化“分红式”扶贫,引发多方关注。(7月5日《新华每日电讯》)
从报道看,此类“分红式”扶贫,虽然方式简单,过程不复杂,初衷也不错,但仍是一种包办,实质上与直接送钱给物并无差异,本是当事人的贫困群众反而变成旁观者,只是坐等分红。这样,纵然一时结了“富果”,却仍未拔除“穷根”。
据报道,记者走访多位贫困户家庭发现,尽管家中扶贫手册上注明了入股分红项目和具体金额,但贫困户对这些项目、产业几乎“一问三不知”。贫困户对扶贫项目参与较少甚至完全不参与,这不仅无法让贫困户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与通过产业扶贫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的初衷相违背,而且客观上会在贫困户之间造成不公平的问题,还容易滋生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
同时,简单的分红,也会给长效脱贫带来隐患。一些贫困户虽然现在每年有固定分红收益,实现了脱贫,而一旦之前签订的协议到期,企业或合作社停止分红,这些贫困户很可能再次返贫。此外,这种分红式或资产性收益扶贫模式,在后续资金管理上也存在一些风险。
扶贫本质上是一项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与社会福利制度有根本区别。产业扶贫在实践中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速成式”操作,根本原因就在于把扶贫当成了福利。
当然,由于贫困地区与贫困群众的情况千差万别,“分红式”扶贫在一些时候也有其合理性甚至必要性,不宜“一刀切”地全盘加以否定。但今非昔比,随着精准扶贫临近收官,“救急”的任务接近完成,“分红式”扶贫已经落伍,各地各部门应与时俱进,更多考虑长效,尤其要在拔除“穷根”上发力。
在此前提下,即便“分红式”扶贫暂时还有存在的必要,不能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也应做到“少而精”,要尽量压缩其规模和数量。同时,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贫困户的劳动能力进行区分和界定,杜绝一些明显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坐等分成,避免养懒汉。这绝非“不近人情”,而是践行精准扶贫,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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