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率走高与女性选择权的扩容
后疫情时代,“报复性消费”还没来到,“报复性离婚”却已杀到。据报道,深圳各婚姻登记处历年离婚总量一般不超过结婚总量的三分之一,而在今年4月,离婚总量达到了结婚总量的84%。
就报道搜集到的案例来看,离婚数量的攀升,大约与疫情期间双方长时间相处发现问题、年轻人闪结闪离,以及为获取优惠房贷利率等目的实施“政策性离婚”有关。
除最后一项不在我们今天讨论的范畴内,前两种都涉及男女生活的本质:相爱容易相处难。
离婚率高,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到底是时代的进步还是世风日下?对这个问题也许永远众说纷纭,而最近刷屏的《后浪》提到的一个观点“有了选择的权利”,或可提供一个思路,来解读深圳的离婚率走高。
——婚姻持续的基础应是互相付出和包容,而非单方更多的牺牲。现代社会,随着女性的经济独立、思想独立、性别觉醒,她们对“凑合的婚姻”和“丧偶式育儿”的容忍度、耐受度越来越低。最近有个社会调查发现,超过70%的离婚是女性提出;能做到主动承担育儿责任的男性只有三成;而仅有7%的丈夫,是家务活的主要承担者。与此同时,女性除了承担家庭责任,也一样要承担社会工作的责任,旧式“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模式已不能完全成为社会主流。女性一旦发现两人在一起不是“1+1≥2”,而是小于2,那何不选择一个人过呢?何况选择单身(或者恢复单身)、选择再婚,都比以前承受的社会压力、经济压力要小。这算不算一种男女趋向平等的一种表现,算不算一种社会进步呢?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私有制条件下男女的结合仍然是以政治、经济条件为基础的,婚姻也往往由此演变为一种交易。他同时还描述了人类世界理想的婚姻:到那时,“男子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这一代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离婚率高,从某个角度,难道不是说明现在人的选择,趋向于有爱才维系婚姻,而不仅仅是经济上“门当户对”或者“因为责任而坚守无爱的婚姻”?
——尽管人类千百年来对婚姻赋予“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期许,但现实往往很骨感。婚姻从来都是“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知道。随着人类寿命的延长、思想的多元发展,也许“一辈子只穿一双鞋”,对有的人是一种祝福,对有的人是一种遗憾,甚至对有的人是一种诅咒。也许,在将来,人的一生中,有选择多双“鞋子”、选择不同的“鞋子”的权利,而无须承担白眼、骂名,将会成为某种社会常态。当然,这种选择的前提,是建立在彼此坦诚、没有欺骗的基础上的。如果像某些“时间管理大师”那样,同一时间“穿几双鞋子”,我想无论人类社会如何发展,这种行为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批判。从这个角度看,离婚率高,比出轨率高、维持名存实亡婚姻率高,是不是更能体现出人类文明的进步?
最后,笔者也要亮一下自己的观点: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增加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个人认为,这一设置非常有必要——降低了冲动型离婚。毕竟人类社会目前还没有发展到高级阶段,婚姻这双“鞋”涉及孩子抚养、成长、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因素,还远远不能做到说穿就穿,说脱就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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