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螃蟹“绑大草”加强监管和诚信经营教育
为遏制“螃蟹绑大草”行为,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内的水产品摊位开展突击检查,发现3个摊位的螃蟹捆扎绳超过螃蟹自身重量5%。执法人员现场监督经营者自行销毁过重的捆扎绳,并对这3家涉嫌违法经营的摊位进行立案查处。
螃蟹作为一种水产品,由于营养价值高,一直以来不但抢手,且价格高。在此背景之下,一些螃蟹销售商家便在螃蟹身上动“歪脑筋”,而捆绑螃蟹的草绳无疑是一条“金绳子”。许多商家往往在销售之前,都要把螃蟹来一个“五花大绑”。
据了解,一些捆扎草绳重量甚至超过螃蟹自重的20%。这就意味着原本不值钱的草绳子也能和螃蟹的“身价”一样了。怪不得有人戏言,绳子捆绑稻草“一文不值”,绳子捆绑螃蟹“一绳千金”。
螃蟹“绑大草”,其实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消费欺诈”行为。它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笔者认为,消弭螃蟹“绑大草”的消费欺诈行为,亟待加强监管。
一方面,公安、工商、消协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螃蟹“绑大草”行为应予以处罚,要让无良商家付出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契约。一旦遭遇螃蟹“绑大草”行为,消费者要说“不”,要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不任凭无良商家“宰割”。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广大商家的诚信经营教育,让商家自觉遵守市场法则,学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自觉远离“绑大草”行为,不赚“昧心钱”。
笔者相信,只要加强监管,消费者说“不”,再辅以商家“诚信销售”,类似螃蟹“绑大草”式的“消费欺诈”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市场销售环境就能得到改善。
(责任编辑:liuting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