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西北能源与经济转型发展
推进西北地区的能源转型发展,应放眼全国统筹考虑,不能就西北论西北,还应在外送通道建设和机制设计两方面发力。同时,努力实现能源转型发展和能源安全保障协调统一,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双重作用。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与实施,我国能源转型发展显得日益重要。作为典型的能源生产和外送基地,西北地区能源资源富集,风光资源丰富,是我国能源转型发展的主要依托。同时,这一地区的传统能源也相对丰富,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压舱石。积极推进、有效解决西北地区的能源转型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与示范作用。
可以发现,在西北能源转型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与挑战。比如,新能源占比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压力较大;传统能源角色需要重新定位,能源转型存在一定压力;西北地区经济容量有限,新能源外送压力不小;能源市场化机制以及各类能源市场相互协调机制有待建立;能源价格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机制有待增强。有鉴于此,推进西北地区的能源转型发展,须合理统筹谋划,构建多层次能源体系。
首先,应放眼全国统筹考虑,不能就西北论西北。西北地区新能源发展迅猛,2021年比2013年新能源装机增长近40倍,但最大用电负荷和用电量增长均不到3倍,必须通过外送至东中部等负荷中心进行消纳。同时,西北电网安全也需通过区域电网间互联互通来保障,不同区域电网资源状况不同,可通过相互调剂的方式来提高各自电网的安全保障程度。西北地区也要积极利用能源价格优势吸引高载能行业从东中部地区向西北地区进行转移,实现能源转型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协调统一,促进新能源外送消纳和本地消纳两条腿走路。
其次,应在外送通道建设和机制设计两方面发力。随着西北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外送通道远远满足不了需求,外送电量受到很大限制。因此要大力提升西北可再生能源外送能力,加快外送通道建设,并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要着力提高外送通道中的新能源比例,做到占比不低于50%,充分发挥外送通道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作用。同时,要注重外送电力送受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的设计和完善,调动送受双方的积极性,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
再次,应实现能源转型发展和能源安全保障协调统一。减煤降碳并不是减少煤电机组,而是推动煤电机组由基础负荷向尖峰调节负荷转变,在减少煤炭消费量的同时发挥其安全保障优势。在能源规划时要详细分析系统特性,统筹考虑不同能源合理比例,既引领低碳发展也保障能源安全;对电价机制要进行消化改革,让各类供给资源同台竞技,按照其贡献获得应有的回报;做好能源储备工作,建立煤炭储备、石油储备、天然气储备等基础方案,鼓励市场不同主体参与能源储备工作,构建各方共赢的能源储备应急机制。
最后,应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双重作用。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谋划、加快建立西北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可考虑将西北辅助服务市场中的调峰市场直接改造升级成区域电力现货市场,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促进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利用市场机制保障新能源优先发电权利,促进新能源消纳。要推进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一体设计和相互融合,逐步形成以现货市场为基石,中长期市场为保障,辅助服务市场为补充的多层次西北电力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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