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住不炒”已成多方共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10年来,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房地产发展的落脚点放在民生上,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建立政策协同机制。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增强调控政策的协调性精准性,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主要包括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建立住房与土地供应联动机制,以及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促进房地产与金融良性循环。
建立部省市联动机制。适应房地产市场运行规律,部省市联动管控,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监督指导责任,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加强对城市“一城一策”的指导监督。
健全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监测体系,常态化开展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对超出调控目标的城市,通过发函预警、会商约谈、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城市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稳定市场。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3年行动,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管住不管死”的原则,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同时,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房地产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未来,要继续坚持一个定位,也就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做好房地产工作的根本遵循。要不断健全两个体系,一个是住房市场体系,一个是住房保障体系,这两者缺一不可。要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要进一步完善人房地钱4个要素联动机制,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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