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亿元”罚单等匿而未披
近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螺水泥”,股票代码“600585”)对外发布的2022年度报告显示,营收和净利润双双出现了下降。《经济参考报》记者深入研读年报等公开资料发现,报告期内海螺水泥旗下6家公司因涉嫌垄断行为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罚金合计逾亿元,但该信息在其年报等公告中未见踪影。此外,海螺水泥报告期内还存在旗下企业被中央环保督察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子公司因安全生产事故致2人死亡等问题。
营收净利双双下滑
研发费用同比上升
据官网介绍,海螺水泥是水泥行业首家A+H股上市公司,产业规模、销量和盈利能力均已进入世界前列。2022年,公司名列《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第374位,位列水泥行业全球第一,享有“世界水泥看中国,中国水泥看海螺”的美誉。
年报显示,海螺水泥主营业务为水泥、商品熟料、骨料及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在中国及海外所覆盖的市场区域设立500多个市场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海螺水泥在年报中指出,2022年,公司持续强化区域市场运作,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竞争优势,增强了核心竞争力。
据年报披露,2022年,海螺水泥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营业收入为1320.2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6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92%;每股盈利2.9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2元/股。《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这是海螺水泥自2021年营收、净利同比首现下滑后再次双降,且降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在营收、净利大幅下降的同时,海螺水泥的研发费用却同比上升51.54%,从2021年的13.27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20.11亿元。对此,海螺水泥解释称,主要系下属子公司用于超低排放及节能提效技术研发项目费用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2023年,海螺水泥计划资本性支出193.18亿元,以自有资金为主,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节能环保技改、并购项目支出等;此外,计划全年水泥和熟料净销量(不含贸易量)3.07亿吨,预计吨产品成本和吨产品费用保持相对稳定。
多次参与串通涨价
被处罚金1.06亿元
对海螺水泥来说,2022年是多事之秋。2022年6月13日,海螺水泥原董事长王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2022年7月9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对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13家水泥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约4.51亿元。其中,海螺水泥旗下竟有6家企业赫然在列。
经陕西市监局查明,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包括海螺水泥在内的涉案水泥企业在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或自发组织的行业会议、聚会、微信聊天等活动中,多次商议水泥产品的销售价格并达成一致,随后在统一时间实施了相同或相近幅度的涨价行为。调查表明,上述违法行为排除、限制陕西省关中地区水泥市场的竞争,破坏建材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针对海螺水泥旗下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和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分别处以2018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罚金合计高达10554.12万元。其中,除了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系海螺水泥控股65%的子公司外,其余5家企业均系海螺水泥全资子公司。
耐人寻味的是,海螺水泥在年报以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对这一重大处罚均只字未提。不过,《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其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章节披露“营业外支出”科目时,发现了一丝端倪。其中, “营业外支出”名下,2022年的“非常损失”项高达10648.76万元,比2021年1181.38万元激增逾8倍。虽然海螺水泥年报对此异常现象未作任何解释说明,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非常损失”项中可能包含行政处罚金额。
南京大学法学博士、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喻胜云律师指出,海螺水泥未及时公告因涉嫌垄断遭遇的巨额处罚信息,涉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1月30日证监会令第40号公布,2021年3月18日证监会令第182号修订)》等相关法律规定,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喻胜云分析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年度报告应当记载“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第二十二条又明确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十六)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此外,现行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7.6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重大风险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其中,第10类风险为“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
旗下公司“批小建大”
被环保督察公开点名
今年2月初,为期4年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陆续公布,海螺水泥旗下企业被公开点名。但海螺水泥在其年报及《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均未披露相关信息。
早在2022年3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西藏自治区发现,昌都市水泥项目“批小建大”,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其中,八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海螺水泥控股子公司,简称“八宿海螺”)石灰岩矿山未落实环评“边生产边治理”要求,没有采取作业区及运矿道路洒水降尘、堆存物料防尘苫盖等抑尘措施。八宿海螺还存在“批小建大”问题,批复产能为75万吨/年,但实际建成产能均为90万吨/年。当地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放任上述项目违规点火投产。
近期对外公布的西藏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八宿海螺要严格落实水泥熟料产能调控方案,并按照生态恢复方案持续加大资金投入,限期完成受损生态修复治理任务,整改时限截至2023年6月30日。此外,整改方案还提出,要按规定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并督促企业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
另据天眼查显示,2022年7月22日,邵阳市交叉执法检查小组对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海螺水泥控股子公司)环保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污染物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与环评要求循环冷却水不能外排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责成企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诚信守法责任。
不过,海螺水泥在年报中对旗下子公司登上中央环保督察处罚名单等信息只字未提。相反,海螺水泥在年报第六章“环境与社会责任”披露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88家附属公司及分公司被环保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均无超标排放情况。海螺水泥年报还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公司排污情况、守法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而在安全生产方面,海螺水泥也令投资者有所担心。2022年2月21日16时18分许,海螺水泥全资子公司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象山海螺”)驱动平台滚筒部位传输带与滚筒包胶接触处摩擦过热起火,造成2人死亡,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象山海螺存在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等问题,建议将象山海螺生技处处长助理吕文新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象山海螺及其常务副总经理李杰进行行政处罚等。2022年10月9日,象山县应急管理局对象山海螺作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海螺水泥年报存在的相关问题,《经济参考报》致电致函海螺水泥。4月17日上午,海螺水泥证券事务代表汪满波在电话中答复记者: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确实发现了公司相关问题,但当地政府并没有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所以就没有在年报中披露;至于因涉嫌垄断遭受逾亿元行政处罚,他认为,这一信息没有达到对外公开披露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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