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手续暨应届生落户申请通知
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通知,2019年国内院校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工作将于近期启动(该项政策仅面向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
请有落户需要的新员工仔细阅读相关办法(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其他非上海生源新员工请参阅附件2办理有关手续。
一、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至分行人力资源部办理现场申报。分行完成初审后,统一报送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分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4001室
乘车指南:地铁2号线陆家嘴站下、4号线浦东大道站下;轮渡泰公线泰同栈渡口下;公交81、85、119、313、607、774、779、792、799、818、971、993、隧道八线、隧道九线、浦卫专线、新川专线、蔡陆专线、浦东15路、陆家嘴金融城3路。
联系电话:021-20687627
QQ落户群:772595484(入群时请注明姓名)
二、申请时限
分行于2019年5月16日(周三)开始办理现场申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考虑到申请材料可能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情况,请申请人务必最晚在6月6日(周四)前至分行办理现场申报。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2019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附件1),申请材料中:
(一)第1项《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由申请人在分行办理申报时现场打印,无需准备。
(二)第2、3、4、5、6、7、9项材料由申请人提供,第2项材料《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可使用附件1中的表格;第6、7项材料为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第9项材料为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三)第8项材料由分行提供。
(四)第10、11项材料,如有相关情况的,由申请人提供。
(五)服过兵役、专利项目、自主创业的请额外提供附件1中的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各类材料的盖章必须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例如:要求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则必须加盖学校就业办公章,以此类推。注意:“研究生培养单位”指研究生院,非二级学院。
所有材料均需原件。
《个人信息表》请务必正反面打印。“培养方式”一般填写“非定向”,不能填“全日制”。如为“定向”、“委培”、“在职”的,均不能申请落户。由于该表不得涂改,建议对不确定的内容暂时留空,现场填写。
《推荐表》上的“毕业时间”一栏,请确认填写正确,如填写错误,请修改后加盖学校矫正章。
上海高校毕业生仅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联,外地高校毕业生如无此联请提交“毕业生留存”联原件(请复印一份自己留底)。
请申请人尽量至学校开具一份新的推荐表和成绩单。如确有困难的,可在现场申报时向分行申请领用留存分行的推荐表和成绩单,但须确保内容和盖章符合要求,同时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
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规定,所有提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包括打分未通过的情况),请在提交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五、不申请应届生落户或申请未通过人员进沪就业手续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不申请上海户籍的国内院校非上海生源,需在入职前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申请上海户籍的国内院校非上海生源在落户结果公布后,若未通过,也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其中:
上海高校的非上海生源,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领取;
外地高校的非上海生源,由分行人力资源部统一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请填妥《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见附件2,请务必双面打印)并至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后,交至分行人力资源部,未申请过上海户籍的,还需一并提交《就业协议书》一联原件(请复印一份自己留底)。
(二)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不申请上海户籍或申请未通过的非上海生源,请及时在本市居住地的社区受理中心登记住宿信息(借住分行周转房的需先到分行领取住宿证明),并在缴纳6个月社保后,自行在本市实际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后期如需使用居住证积分的,可向分行人力资源部申请。持有居住证满7年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无需事先具备积分),可通过单位申请居住证转户籍。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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