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至199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的人员限南通市通州区户籍或生源;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2月29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定向招考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对象,指通州区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 6.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多功能厅(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横河南路528号)。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南 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户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区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将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人才网网站上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区人社局于4月14日通知考生重新改报其它岗位。 报名时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尔后由区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人才网网站上进行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于2012年4月17日到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多功能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人才网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区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面试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中国通州网 和通州人才网网站上进行公告。面试没有竞争的岗位,体检 检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 60%。体检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 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国通州网和通州人才网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特别是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聘用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2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通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3162(区人社局) 纪律监督:0513-86514165(区纪委) 南通市通州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