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我市拟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2012年江苏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12年共计选聘327名高校毕业生,其中, 靖江市:35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15名) 泰兴市:95名(其中:男性55名,女性40名) 姜堰市:4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15名) 兴化市:120名(其中:男性70名,女性50名) 海陵区:18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6名) 高港区: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泰州医药高新区:9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4名) 二、选聘对象 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也可参加选聘。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报名参加选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在省选聘办统一领导下,由市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选聘简章 3月底,通过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公布选聘计划、选聘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选择在省内一个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6∶00。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缴费按省选聘公告标准执行。 (3)市选聘办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区)或泰州医药高新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2年5月2日-5日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提供考试大纲。笔试的时间为5月6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市选聘办按市(区)和泰州医药高新区按男女职位分别划定分数线,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市选聘办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 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使用过的,如已使用,须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 供经学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盖章的证证明;非中共党员的须按选聘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经学校党委或其组织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当场张榜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采取量化积分的办法,对考察人选的政治面貌、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表彰奖励以及在校综合表现等进行全面了解,并分项积分。考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加考察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选聘办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八)决定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市选聘办报请市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选聘办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市(区)政府所在地。 六、纪律与监督 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 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626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6181、86891051 监督电话:0523-86886326 网址: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泰州党建网 泰州人才网 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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