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部署,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2年全市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2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结构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够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经院党委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5、身体健康。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就近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参加笔试。 考生在报名时要在有关信息栏内注明下列内容: 在“政治面貌”栏如实填写是否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如实填写担任学生干部情况、获得奖励情况和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情况。 不注明上述内容的,报名时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4月5日9:00-4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在24小时后可通过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连云港人才网。 (三)报名注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选择本市所辖的一个县(区、开发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 2、报名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选聘办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 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 电话010—59370500咨询。 4、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地区。 5、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5月2日—5日到江苏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8-85826670)。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5月6日上午9:00-11:30。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 身份证。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县(区)选聘办研究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选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 试。面试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 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非中共党员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证明。 获得过奖励的,还应提供相关的奖励证明材料。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 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 格。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考察组在全面了解考生实 际表现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在校期间的奖惩状况、任职经历、学历、政治面貌等情况,按照《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评价环节量化评分办法》,对考 生进行考察量化积分,确定考生考察得分。 (二)体检。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织考察得分分别占35%、35%、30%的比例,采用 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拟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县区选聘办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通过组织考察,但未进入所报考县区体检范围的考生,可由市选聘办根据选聘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其他县区。 参加体检人员每人须缴纳300元保证金。体检不合格的,当场退还保证金;体检合格的,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工作3个月后,退还保证金;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退还体检保证金。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选将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人才网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录用的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八、本简章由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招录工作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赣榆县选聘办:0518-86223210 东海县选聘办:0518-87221608 灌云县选聘办:0518-88832466 灌南县选聘办:0518-83968203 新浦区选聘办:0518-85605577 海州区选聘办:0518-85215628
连云区选聘办:0518-82309159 云台山景区选聘办:0518-85726618 徐圩新区选聘办:0518-82256003 连云港市选聘办:0518-85820028 监督举报电话:0518-12380 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