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队伍,加快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等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为东台户籍的也可报考。 4、年龄要求:本科及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报考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报考市市政养护管理所建筑工程管理岗位、市市政绿化养护所建筑工程管理岗位和园林绿化管理岗位须为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6、专业对口。报考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岗位所学专业须为土木工程、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策划学;报考市 市政养护管理所建筑工程管理岗位所学专业为路桥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工民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报考市市政绿化养护所 建筑工程管理岗位所学专业须土木工程、工民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报考市市政绿化养护所园林绿化管理岗位所学专业须为风景园林设计、园林景观设 计、园林、园艺、现代园艺、园林绿化。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至5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市鼓楼路377号四楼),联系人:姚善明,联系电话:69988033,85213809。②预约报名,传真电话:85213808,电子信箱:whh2627@163.com。 3、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 ⑵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 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 考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试费100元,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 两份。 ⑶预约报名时,报考人员到网站上下载并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和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传真或邮件发送给报名机构审核,并电话告知报名机构联系人。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供报名机构复核。 开考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岗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 成绩再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12年应届毕业生待毕 业后凭报到证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 核合格者,享受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七、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关 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第三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经查实 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 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89560712。 八、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69988033、89561719,也可登陆东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dthrss.gov.cn)或东台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dtghjs.gov.cn)查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