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开发建设进程,迫切需要招纳一批招商引资人才加入到滨海园区开发建设队伍中来。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滨海园区招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招商中心副主任岗位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4.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流利; 5.能熟练使用现代办公、通讯设备,能适应长期出差;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7.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一定的吃苦精神; 8.有敏捷的思维和应变能力,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 9.招商中心副主任、招商部部长除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 有突出招商能力或曾有过突出招商实绩者,年龄可放宽5岁,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滨海园区招商中心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5日至26日(周五至周六)上午8:30至下午4:30。 2.报名地点。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老团结闸西首)。联系电话:0513-80800022。 3. 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有意向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可从南通人才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南通滨海园区招商中心公开 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两 张。也可先行通过网络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qwd0826@126.com,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原件送审。邮箱主题请注明“南通滨海园区 招商中心应聘人员--姓名”。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南通滨海园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5. 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南通滨海园区按规定程序取消该岗位,在南通人才网和 南通人事考试网公告,通知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9:00-16:00。 三、考试 1.适岗评价。由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从业经历、招商实绩等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以百分制计算。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于2012年5月31日在南通人才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 2. 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专家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招商能力、外语会话能力、综 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按照适岗评价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者经南通滨海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会议集体讨论,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滨海园区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政策待遇及考核奖惩 1.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期间,不下达聘用人员招商任务指标,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另外按岗位给予招商综合补助。 2.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首次聘期为2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定岗后,实行目标考核,按工作绩效给予考核奖励和引进外资新上项目奖励。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滨海园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800606、6978019,联系人:曹海兵、姜伟。 八、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南通滨海园区0513-80800606 、80800022; 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513-59000129,南通滨海园区纪工委0513-80800021。 南通滨海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