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丹阳人才市场受镇江市丹阳地方税务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助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税收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2012年应届毕业生。经济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丹阳市户籍(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4、仪表端庄,身体健康。以女性为主。 二、招聘职位、人数 1、招聘职位:丹阳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办税服务厅(含乡镇办税服务点)工作岗位; 2、招聘人数:9名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22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丹阳市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到现场认真填写《应聘人员 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证件资料(提供的复印件规格为A4复印纸,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四、考试 1、笔试:内容包括:(1)公共基础知识;(2)地方税收基础知识;(3)时事政治和廉政知识。满分为100分。 2、计算机能力测试: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参加计算机上机操作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word文档编辑、Excel表格制作、汉字输入等。满分为100分。 3、招聘考试最后成绩的确定。按笔试成绩占70%、上机操作成绩占30%折合得出考生总成绩。 五、面试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上机操作成绩),按招聘名额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市地税局组织。 六、体检
面试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缺额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地税局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八、劳动关系及待遇 1、本次招聘实行人才派遣的用工形式,即聘用人员与丹阳人才市场签定劳动合同。人才市场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工资发放,并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2、聘用人员月工资1200元。全年奖金1200元,按月考核发放。按用工单位同类同等岗位人员享受节日福利和劳动保护费。另由用工单位按规定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特岗津贴。 八、其他事项 1、请务必按上述程序办理应聘手续,不要投寄应聘报名材料;另请务必保持通信方式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2、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恕不退还。 3、咨询电话:86960133、86571167 镇江市丹阳地方税务局 丹阳人才市场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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