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苏州科技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个别特殊岗位可放宽到本科(具体见岗位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31日-2012年6月13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应聘者可通过现场报名、网络、邮寄材料等形式进行。 ①现场报名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207房); 现场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②网络报名邮箱:jfzp@mail.usts.edu.cn;(邮件主题按“应聘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及学历+姓名”的格式书写)。 ③邮寄报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学院人事处,邮编:215009;(邮件封面需注明“应聘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及学历+姓名”, 只接收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 采用邮寄材料和网络报名方式的,报名后请务必通过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写《苏州科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反面写好姓名),粘贴于报名表相应位置。 ②社会人员提交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证书、各种奖励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 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和计算机证书、各种奖励证书以及其他相关 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以供审验,审查完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同时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2 年6月15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实验员(金工实习指导)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 2012年6月15日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审查结果。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请于6月19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的内容: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 2.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名单。面试按 照苏州科技学院人事处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在苏州科技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 考试时间:2012年6月19~21日。 (二)考试地点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为最后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教育网和学校校园 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本次招聘录用人员, 均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 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科技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8090233、68092996 联系人:丛春秋、唐明珠、林烜屹 六、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科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2-69379068 联系人:马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苏州科技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