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进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后部分岗位空缺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空缺岗位实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参加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4月27日),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且毕业专业及学历等条件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1、招聘岗位查询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从2012年6月1日起在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培训考试专栏(www.wjhrss.gov.cn/node/pxks)和武进卫生信息网(www.wjws.gov.cn)上查询。 2、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于2012年6月12-13日(上午9:00—17:00)到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地点: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教学楼503房间,联系电话:86310911)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 (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①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 证明;②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③准考证。 3、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2012年4月27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同岗位多人报名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护士岗位),面试成绩设立合格线为60分(含)以上。 4、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成绩(笔试、面试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 1:1的比例推荐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区卫生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5、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当职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三、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人自谋职业。 新聘的卫生类专业工作人员,自见习期起凡连续两次考试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护士岗位人员,不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或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不予聘用。 四、招聘咨询 武进区人社局、卫生局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报名咨询电话:86310261。 五、纪律监督 武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人社局纪委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区纪委0519-86310134 区人社局纪委0519-86310896 六、本简章由武进区人社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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