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以工强县、沿海开发、城镇崛起、创新驱动、生态立县”五大发 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5135创新创业灌河人才计划”,优化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储备,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 就我县2012年度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才计划 全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000名,其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05名,企业引进人 才760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35名;事业单位中教育系统80名,卫生系统69名,其他事业单位56名;园区、园区企业引进创新创业类人才9名左右(每个 园区不少于3名),一个创新创业团队,国家“千人计划”1名。 二、引才原则 1、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需引进原则 紧紧围绕响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战略和重点工作,坚持按需引进,突出新特产业和重点行业,引进县内急需、紧缺的规划、师范、医护以及县内新特产业相关的专业人才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 3、优秀人才优先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博士、硕士和海外人才优先;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双学位毕业生以及学生党员干部优先;紧缺人才、本地人才优先。 三、引才条件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原则上为普通高校本科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年龄在 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教育系统普教系列引进的人才原则上是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 教师执业资格。卫生系统引进的人才,原则上是医学卫技类院校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同意后可放宽至专科以上学历。 园区企业引进的创新类人才需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教授以上职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国际国内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创新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引进的创业类人才需具有博士以上学位,创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四、引才程序和方法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以下程序方法进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县直相关部门参 与配合,县纪委参与全程监督,所需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在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人才引进分别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牵头组织,招聘方 案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接受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企业引进人才按以下程序进行 创新创业人才由三大园区牵头,组织区域内相关企业赴省内外洽谈,自主引进、自行签约。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自行引进。组织、人社系统可以提供人员信息,参与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园区自行承担。 (三)紧缺专业人才和优秀骨干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方法进行 城市规划、港口类硕士以上人才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985”、“211”重点院校紧缺专业人才由县人才办牵头,会同人社、编办、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察和会办办法择优引进,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签订相关协议。 教育、卫生系统引进硕士以上研究生、县外优秀成熟人才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根据 实际工作要求,制订引进人才标准和程序,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分别牵头,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赴外地洽谈引 进。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所引人才相关资料、资格进行复审,并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把关。 五、引才待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本单位的经费渠道和有关规定落实待遇;企业引进的人才 由企业自行确定引才待遇,引进的创新创业类人才服务满一年以上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2万元生活补贴;引进“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以上 人才及优秀成熟人才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3年内由县财政按月发给1000元生活补贴;引进城市规划、港口类硕士以上人才,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副 科级干部待遇。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引进人才是落实“人才兴县”战略、加快建设全面小康新响水的 一件大事。县成立由组织、纪检、人社、编办、教育、卫生等部门组成的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社部门要切实做好引进人才的牵头组织工作, 各用人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人才引才工作,各园区、镇(中心社区)要加大对企业引进人才的宣传和组织力度,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化程度,纪检 (监察)、编制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审核把关和工作监督,确保整个引才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组织实施。各引才单位要坚持标准和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 规定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好人才引进工作。县组织、人社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园区、企业赴相关高校开展人才招聘活动;相关部门、单位要开动脑筋,千方百计引进各 类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县内急需人才和新特产业紧缺人才,确保引才任务圆满完成。引才工作情况列入年终人才工作考核评比。 附件:1、响水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2012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