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8月10日 报名方式:1、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应聘报名,请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rsc@njci.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姓名。 2、邮寄报名,邮寄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为:21118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 1、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或电子版); 2、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同一岗位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学院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1、面试;2、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及现场问答、现场操作) (二)面试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开考岗位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①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②电话;③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三)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及现场问答、现场操作),由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及试讲内容将通知考生。 (四)每项总分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按30%、试讲按70%、计入最终的总 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 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 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 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 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115017 联系人:汪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6115885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