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镇湖卫生院部分岗位人员缺乏的问题,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定于2012年7月5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户籍须为苏州市高新区户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7月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0年7月5日前。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妇产科医师1名,应聘条件:40周岁以下、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生资格、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药房发药员1名,应聘条件:30周岁以下、全日制药剂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收费员1名,应聘条件: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星期四)08:00——16:00。 2、报名地点:镇湖街道劳动和保障事务所。 3、报名咨询电话:13962186286(周先生)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求职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档案关系托管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3、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4、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5、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岗位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 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以及考 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成绩。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进行考核。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