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同意,宿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1日至1994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3、具有相应学历(学历具体要求详见招聘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人数、条件
专业明细详见《专业目录》 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1日至7月18日,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 市卫生局316室(太湖路260号)报名。 报名流程:第一步,报考人员在宿迁卫生信息网 (公告栏)下载《市直卫生系统非在编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后发至邮箱 (sqwsjrsc@163.com);第二步,报名人员携带报名需提供材料到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认通过的视为未报名。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近照3张、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考核步骤和程序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网络管理、财务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医疗业务监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文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写作。 3、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中按职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果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 1:1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招聘。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 绩高分者优先。 4、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本职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主管部门在宿迁卫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办法 所招聘人员不占编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由宿迁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保管。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89317(宿迁市卫生局纪委)。 七、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27-84389315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卫生信息网 /(公告栏) 宿迁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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