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铜陵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人公告
铜陵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一定的文字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3.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2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高校学生;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3张、报名表等,到铜陵仲裁委员会综合科报名(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690号铜陵仲裁委员会102室,联系人:左敦良,电话:0562-2865890)。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
招考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录用对象缺额的,根据该招聘职位合成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和铜陵仲裁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3天。
(五)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铜编办〔2013〕3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铜陵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62-2865890。
铜陵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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