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亳州市涡阳县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为解决县城学校教师缺编及自然减员补充问题,促进城乡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城区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深化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亳政秘〔2015〕11号)和有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涡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
计划公开择优选调教师160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110名(详见附件1《涡阳县2019年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本县基层公立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2016年6月30日前入编)的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8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取得省、市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以及具有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45周岁,1973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4.报考高中和初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上述选调条件,且获得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或药都名师),申请报考与现任教同学段岗位人员免予面试,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且不占岗位指标。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规定上访的;
5.违反竞岗纪律,弄虚作假的;
6.在现任教学校近三年内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满工作量的;
7.因工作不力、不能胜任被学校停课或被解除班主任及其他职务的;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9.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涡阳县人社局、涡阳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选调过程各环节信息在以上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涡阳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至6月25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选调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涡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申请表》(从涡阳县人社局、涡阳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后用A4纸打印)。
2.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同时还将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并计入个人师德诚信档案。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合格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核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如因不能开考被取消岗位计划的,允许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
面试方法: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中“教学内容”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内容”要素成绩仍相同的,按“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是对入围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及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实施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选调对象,在涡阳县人社局、涡阳县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进入选岗程序。
(六)选岗
拟选调人员,按同类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符合选调免试条件并通过考察的人员优先选岗。
(七)聘用
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办、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选调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在岗位设置范围内,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涡阳县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涡阳县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实行选调工作负责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过程监督。县纪委、监察委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加大对选调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格责任追究。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察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将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规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8-7214993(县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7217535(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7211160(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涡阳县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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