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宿州埇桥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做好第五批省总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参加2019年度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未录取人员中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热爱工会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
报名地点:埇桥区总工会组织部(地址:胜利路老一小对面埇桥区总工会三楼)
电话:0557-3068833 联系人:孙坤
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2019年度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及考试成绩单。
(二)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共3道题目15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五天。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
四、待遇管理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基本报酬为每月3000元(含各类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为2500元,转正后,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1、本次报名人员免缴报名和体检费。
2、本《公告》由埇桥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埇桥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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