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州灵璧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招聘10人公告
根据最高院、省高院相关文件精神,灵璧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选聘10名特邀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调解员职能
特邀调解员是指经人民法院聘任的,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工作的人员。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宪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及失信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任: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推选报名和自主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灵璧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立案窗口;联系人:金如雪,联系电话:0557-6880051。
4.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灵璧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推荐)表》,表格可到法院领取;②一英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③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④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经验的文件资料(如在政法机关或调解组织的任职材料、获奖证书)。
(二)资格审查、考察
由灵璧县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考察,确定入选人员。
(三) 任命与培训
经审查、考察通过,由灵璧县法院颁发《特邀调解员聘书》,并提供调解等处理纠纷的技能培训。灵璧县法院与特邀调解员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务合同关系。
四、任期
特邀调解员聘期为二年,二年期满后,经考核及格的,可以连任。任职期间,特邀调解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灵璧县法院特邀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
五、报酬待遇
法院为特邀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条件,对特邀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给予一定补助。
灵璧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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