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农商行春季招聘法律知识练习题(1)
白某在国外旅游时帮朋友买了一些化妆品,在返程时被甲地海关扣留于乙地,财物被移送扣在丙地,白某为丁地人,但在戊地工作,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白某如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应该去海关所在地法院去寻求帮助。
B.白某如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甲、乙、丁、戊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白某如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甲、乙、丙、丁、戊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D.白某如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甲、乙、戊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的管辖需要解决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两个问题。本题考地域管辖。原则上,行政诉讼的管辖为: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我国还有特殊地域管辖,其中之一就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本题中,被告所在地为甲地、原告户籍所在地为丁地,经常居住地为戊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为乙地,而丙地为被扣财物所在地,不属于这里的条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责任编辑:liutingting)
解析:行政诉讼的管辖需要解决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两个问题。本题考地域管辖。原则上,行政诉讼的管辖为: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我国还有特殊地域管辖,其中之一就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本题中,被告所在地为甲地、原告户籍所在地为丁地,经常居住地为戊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为乙地,而丙地为被扣财物所在地,不属于这里的条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