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批准,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法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审判、检察机关。 二、选调计划和职位 法官9名。(开考比例1:3)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具有良好的法官、检察官职业品行。 2、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现任法官或检察官(科级及以下职级)。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法学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政法类高等院校或“211”高等院校法学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 近年来在全国及省级法院、检察院系统学术研讨会上获奖的,年龄和学历要求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历年干部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址:盐城市城南新区府南路1号)(邮编:224005)。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可到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或函报。(1)现场报名:报名者到盐城中院政治部报名。(2)网上报名:报名者在盐城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ycks.gov.cn)下载表格填好后,将报名材料发到yczyrsc@126.com。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从网上下载填写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本人详细履历(含配偶情况);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司法考试A级证书、法律职务任命文件、主要工作成果(含审判业绩、主要文稿、调研文章)、受表彰情况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其他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资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本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上相关资料于2012年4月20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查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布或电话通知。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测试(权重40分)和面试(权重60分)。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综合测试成绩权分高低一定比例纳入选调考察对象,依次替补。 (四)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前,考察对象必须出具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五)体检 中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根据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调动任命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最终选调人员。按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法律职务任命手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垂询电话:0515-69665758 69665761(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传真:0515-69665544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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