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根据公司发展和业务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仪表端庄,身心健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 (1)宿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612房间; 联系电话:0527-88315099 13056100011 (2)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0527-84353780 2、报名时间:6月11日— 6月 21日。 3、报名者携带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自制简历一份。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经初审后,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百分制,内容为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三)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依据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聘用后,待遇参照同类国有企业同等岗位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宿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宿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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