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徽农商行秋季招聘:法律知识练习题(3)
刘某以赵某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宣告免予刑罚处罚。对王某的定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徇私枉法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正确答案:【A】
解析:
AD选项:《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法官王某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的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进行裁判。因此,应成立徇私枉法罪。故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B选项: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是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应适用特别优先于一般的原则,不再成立滥用职权罪,故B选项错误。
C选项:玩忽职守罪属于过失犯罪,而本案中王某是故意犯罪,因此不成立本罪,故C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