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农商行校园招聘:法律知识练习题(32)
法院受理兴华公司破产申请的,应当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下列有关可否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龙游律师事务所2014年为兴华公司的劳动人事纠纷案件提供过诉讼代理服务,可以担任管理人
B.西湖破产清算事务所与张某有30万元未了结债务,可以担任管理人
C.荔枝会计师事务所为兴华公司的债权人尚花银行提供过201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可以担任管理人
D.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为兴华公司提供过2015~201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不能担任管理人
E.东穗律师事务所在法院受理申请时仍是兴华公司的法律顾问,不能担任管理人
【答案】ACDE
【解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1)选项ACD: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本题选项A中破产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龙游律师事务所提供中介服务发生在2014年,无利害关系;选项C中,为债权人提供中介服务,无利害关系;选项D中,为债务人提供中介服务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3年内,具有利害关系,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2)选项B:与债务人、债权人(张某)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3)选项E:现在或在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具有利害关系,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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