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试点跨省直接结算
日前,国家医保局明确,到2021年底前,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至少选择一个统筹地区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可以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接下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此举有利于让广大慢特病患者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减少了因医疗费用报销产生的各类成本,有利于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是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举措。(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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