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呼唤更多新指引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32条壮大市场主体措施,出台多个加强市场竞争行为合规性监管的指导性文件。其中,为网络平台营销算法应用和盲盒营销等新业态新行为提供合规性指导引发关注。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创新经营行为、推出“新玩法”,以此来刺激消费、追求利润,监管部门本不应干预。但如果盲目坚持利润至上,往往导致部分新业态新行为触碰市场红线,违背公序良俗。同时,由于立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使部分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监督,最终危害市场经济发展。比如,最近有消费者斥资万元购买某连锁快餐品牌的盲盒,只为集齐某款玩偶,造成了食物浪费,就有违勤俭节约的价值追求。
上海此次出台的文件,用“指引”的形式为新业态新行为提供了行动指南。比如,在盲盒经营中,《指引》鼓励“盲盒经营者建立保底机制,通过设定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引导理性消费”。
针对新业态新行为出台指引,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交易中,常常处于被动地位,缺乏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比如,在盲盒销售中,商品的情感属性和投资属性往往由经营者决定;算法推荐中,互联网平台时常过度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这种被动性使消费者容易被诱导,产生冲动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出台指引也有利于规范经营、促进新业态新行为健康发展。新事物的出现需要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发展下去。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算法推荐,还是盲盒经营,都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的要求,最终被抛弃。
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注意对新业态新行为加以呵护,切不可因噎废食,防小弊而废大利。扼杀一种新生事物很容易,难的是让其规范发展,对于新业态新行为,我们应该鼓励创新,扬长避短。
需要提醒的是,政府部门出台规定时应在法律框架之内。此外,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坚持“法无授权即禁止”的执法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干预,优化营商环境,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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