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进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治理方式变革”。
近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为主线,全面勾画了今后一段时期社会治理信息化的建设蓝图,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当前,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转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在这三个“转向”中,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规划》提出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中国之治”引入新范式、创造新工具、构建新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支持社会治理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是适应社会治理新形势,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问题多而复杂,信息化支撑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治理的能力仍有待提升。当前社会流动持续增强、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线上线下融合渗透、群众诉求日趋多样、社会问题频发突发,对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出迫切要求。然而现有信息化建设尚未能够对社会治理形成有效支撑。主要表现在:一是及时准确感知群众需求和社会发展态势的能力不足,信息技术与治安防控深度融合应用水平较低;二是及时预测预警预防和突发事件快速处置的能力不足,尚未能够充分支撑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关口前移;三是支持跨区域跨部门跨主体的沟通协同共治能力不足,数据壁垒、信息孤岛等固有问题依然存在。《规划》深刻认识当前我国社会治理发展的形势、特点与问题,从数字社会治理基本格局、主要方面和关键任务等给出了全面的顶层设计,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构建数字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实现五大治理要素
《规划》要求,到2025年,基本形成党建引领、服务导向、资源整合、信息支撑、法治保障的数字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越是复杂就越要抓住其关键所在。创新和提升社会治理,最根本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政治优势,将其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规划》强调,要提升基层党建服务管理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是坚持服务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因此数字社会治理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导向,坚持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规划》提出要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三是坚持资源整合。数字社会治理不是“空中楼阁”,必须要有坚实的资源保障。除了传统的资金、技术和人员资源外,还包括数据资源。碎片化的资源无法有效支持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规划》要求推动基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基层政府与垂直部门的数据共享融合,促进部门数据根据需要向基层开放使用。把包括数据在内的各类资源集中整合有效配置,可以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四是坚持信息支撑。《规划》提出要提升基于数据的国家治理效能。数字社会治理必须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和用数据创新”的理念,实现大数据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大数据在数字社会治理中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通过对数据的挖掘来研判社会问题、预测社会需求,从而实现社会治理决策的科学化和服务的精细化。
五是坚持法治保障。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石。技术创新既包含机遇,也蕴含风险。要推动技术向“善”发展,充分发挥技术的积极作用,弱化其消极作用,关键是坚持科技应用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用依法行政带动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治理的数字化创新。
构筑数字社会治理体系,综合把握两个治理维度
《规划》勾画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包括五大基本方向,即建设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造一体化智慧化公共安全体系、打造平战结合的应急信息化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新型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围绕五大方向,《规划》部署了具体任务和工程,可以归纳为两个维度。
一是由日常性与突发性构成的时间维度。在“日常性”的社会治理场景中,数字社会治理要能够保证对社会治理运行状态的精确把握,要让服务更精细,治理更精准。比如《规划》要求,深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建设联网,加快图像识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治安防控领域中的深度融合应用,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到2025年基本健全多部门协同的灾害事故信息报送、预警发布、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机制,基本建成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基层智慧治理体系。在“突发性”的社会治理场景中,数字社会治理要为提高对事件的响应和处置能力,以及对多部门之间、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同应急反应能力提供高效支撑。比如,《规划》要求要打造平战结合的应急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多部门协同的监测预警能力;增强应急管理全面感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和物资保障能力,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由区域、城市与乡村构成的空间维度。《规划》在发展目标中明确要求“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深化区域信息化一体化发展”。区域、城市和乡村面临的社会治理问题不同,数字社会治理的任务也不同。数字社会治理可以以城市为中心枢纽,实现区域和城乡的联动治理,保障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信息化充分平衡发展。有些工作需要在宏观层面把握其系统性,适宜于放在区域或城市整体层面统筹安排。比如《规划》提出围绕公共交通、快递物流、就诊就学、城市运行管理、生态环保、证照管理、市场监管、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一批智慧应用区域协同联动,促进区域信息化协调发展。有些工作则需要在微观层面保证其回应性,适宜于放在基层或乡村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比如《规划》提出要加快打造智慧社区,充分整合民政、卫健、住建、应急、综治、执法等部门系统基层入口,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治理平台。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全面提升四种治理能力
一是提升对社会治理复杂系统运行的感知能力。感知能力是精准把握社会复杂系统运行的基础能力,为实现数字社会治理的优化、协同、高效提供基础资源。《规划》提出建设城市感知决策中枢,加强城市管网、公共空间、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消防、水利设施、大型口岸、重大活动保障等领域的运行态势感知和智能分析;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运转和经济运行状况。
二是提升对社会治理风险防控的决策能力。社会治理决策不能简单依靠主观臆测,必须“用数据说话”“用科学论证”,实现优化的社会治理。《规划》提出要建设社会治理大数据与模拟推演科学研究平台,开展人工智能条件下的社会治理实验;推行城市“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一网统管”模式;提升公共卫生、疾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城市安全、自然灾害、快递物流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和公共安全风险识别、预报预警能力。
三是提升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同能力。数字社会治理需要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实现部门协同、区域协同以及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的协同,为此应拓展沟通渠道、统合业务流程、打通部门壁垒、共享数据资源,实现协同的社会治理。《规划》提出要全面提升多部门协同的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强化政府、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大力拓展社会资源线上参与公益慈善途径,促进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民情收集、民主协商、公共服务、邻里互助等事务网上运行,打造“互联网+群防群治”体系等。
四是提升社会治理资源与服务共享的平台能力。平台化有助于社会治理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高效的社会治理。《规划》提出要充分整合各部门系统基层入口,搭建基层治理平台;稳步推进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和数据大脑建设,打造互联、开放、赋能的智慧中枢,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强化粮食和战略应急物资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推动信息技术更好支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等。
“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数字社会治理是这门科学上的时代亮点。未来五年,随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数字社会治理格局将基本形成,数字社会治理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推动我国社会治理从“大国之治”迈向“强国之治”。各级政府针对《规划》内容,应尽快因地制宜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行动方案,确保数字社会治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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