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湖北省联社”)下辖76家市县农商行。目前,全省农商行系统有2000多个营业网点,30000多名员工,人民币存款、贷款总量在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均排第一位,是湖北省内资产规模最大、营业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缴纳税收最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现代表辖内机构面向社会招录一批新员工。
一、招录原则
(一)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定向报名、定向分配。
二、招录岗位与名额
(一)招录岗位:柜员、客户经理、主管会计和信息科技等岗位。
三、招录条件
(一)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通过成人教育、函授、自考等方式取得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已取得学历证书;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并通过网上学历认证方能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年龄条件。
1.大专和本科学历者,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不超过33周岁(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银行业主营业务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目前在湖北省联社所辖各市县农商行(名单见附件)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市州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市州(含辖内县市区)户籍或为该市州生源地考生(“生源地考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下同);报考县级农商行的,需具有该县户籍或为该县生源地考生;目前在市县农商行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可报考现被派遣的市县农商行。
(四)熟悉报考农商行所在地情况,符合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要求,具有在基层网点长期工作的意愿,愿意接受报考单位和报考专业调剂。
(五)身体健康(笔试合格后经市州农商行统一组织体检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征信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廉洁自律,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无违规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认同农商行企业文化和发展价值观,具备履行农商行员工岗位职责的能力。具体员工岗位职责详见各招录单位的制度文件。
(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八)面向金融同业类招录的报考人员,除须具备上述一、二、四、五、六、七条所列条件外,还需现为报考所在地或户籍为报考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岗员工。
四、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2年10月25日10:00起,考生可登陆湖北农信社官网(网址:http://www.hbxh.com.cn/),查看招录公告和考生须知,准备相关资料,做好报名准备工作。10月26日9:00起,报名通道开启。10月26日10:00至30日17:30,考生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选择“全省农商行2022年新员工招录报名入口”,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进行报名。考生报考时需认真选择报考单位和专业,报考单位和报考专业类型一经审核,不允许修改。
(二)资格审查和招录计划调剂。资格审查由各市县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由各市县行另行通知。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到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报考组织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须携带下列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网站的学历和学籍查询件原件;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着白色上衣、照片为jpg、jpeg格式,3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命名);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各市县行留存。
2.具有银行业主营业务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该段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岗位和工作时间),证明材料需经该段工作经历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3.目前在湖北省联社所辖各市县农商行(名单见附件1)工作满5年的劳务派遣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现派遣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材料需经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4.金融同业类岗位报考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现工作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岗位和工作时间),履历业绩证明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证明材料需经该段工作经历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具体以报考市县行通知为准)。
金融同业类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采取资料审核和初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料审核和初次面试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法律类、计算机类专业报考人数不低于招录计划数2:1的比例,其他类专业报考人数不低于招录计划数3:1比例,金融同业类招录报考人数不低于招录计划数2:1的比例。低于该比例的,以市县行为单位,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进行调剂。结果由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县农商行通知参加面试的相关事宜。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分法律类、计算机类和其他类三类,分别根据面试成绩,法律类、计算机类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2的比例,其他类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面向金融同业类招录人员,按本轮面试成绩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面试的考生,由市县农商行人力资源部门通知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笔试由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以市县农商行为单位,分法律类、计算机类和其他类三类,分别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体检由市州农商行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七)确定预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确定预录人员。预录人员名单由各市县农商行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各市县农商行可取消预录资格,产生的差额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情况进行递补。
(八)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湖北省联社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培训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九)办理录用手续。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根据录用单位的安排,办理档案转接手续。档案审查未发现问题的,与相关市县农商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归属于各相关市县农商行;档案审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和经济组织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兼职行为,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新招录员工属录用单位的正式合同制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绩效考核计发绩效工资。按国家和省联社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其中养老保险在省直集中缴纳。录用人员的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和各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为准 。
六、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报考单位和招录工作各流程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并遵守《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录工作期间,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报考单位和招录工作各流程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招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对本次招录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咨询;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招录工作进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见附件3)
2.对在招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湖北省联社、各市县农商行不组织、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编写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编写任何考试资料;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请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4.本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湖北省联社。
附件:
全省农商行2022年新员工招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一、所有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提交检测日期为2022年10月22日及以后的核酸检测纸质报告,且检测结果为阴性;
2.须注册健康码,且招录工作期间持有健康码是绿色;
3.须保证在报考前14天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境外旅居史;
4.不在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
二、请考生及时了解湖北省及报考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议在外省的考生,尽早返回报考地区。所有报考考生需遵守湖北省和报考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按期开展核酸检测。面试、笔试前,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查验相关疫情防控证明,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参加考试相关工作时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四、考生应按招录工作相关要求,提前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五、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生报考时须提供7天行程轨迹(打印行程码),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七、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八、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考试期间、考后离场和其他人员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十、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注意饮食卫生。
十一、请参加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湖北省和报考地所在市(州)、县防控规定,提前申请健康码信息,自行了解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考试。
十二、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须知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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