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茶陵农商银行”)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于2016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注册资本3.27亿元。全行在职员工300余名,营业网点28个,是全县服务覆盖最广、从业人员最多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近年来,茶陵农商银行勇于担当“农村金融主力军、地方金融排头兵、普惠金融领跑者”的使命,全面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先后获得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省级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县级乡村振兴合作银行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员工13名,具体招聘员工岗位表见附件1:《茶陵农商银行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符合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从业人员有关要求。
6.符合亲属回避要求,即:茶陵农商银行在职员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报考茶陵农商银行。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和年龄条件
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 26 周岁及以下(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前置学历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年龄放宽至 30 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条件
报考秘书学专业、计算机类的考生具体相关专业参照附件3:《专业目录》标准执行。
3.其他
(1)形象气质佳,身高要求详见附件1:《茶陵农商银行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
(2)实行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新招员工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4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被发现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湖南农信系统各级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本人、配偶及父母在湖南农信系统有自借不良贷款(含信用卡)未归还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个人征信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有不良记录的;或在三家及以上网贷平台有逾期贷款的;
8.湖南农信系统正式员工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前不得报考;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补录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茶陵农商银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第三方招聘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1日17:00
报名网站:https://clnsyh2023.zhaopin.com
报名咨询电话: 19573107490、19573106540、19507319451
本次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株洲、醴陵、攸县、茶陵、炎陵5家农商银行同一天考试,考生只能选择1家农商银行报名,且只能报1个岗位,不得多头报考。
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后,下载并填写报名信息表,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国(境)内学历应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内学历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应届生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国(境)外学历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必须如实、详细填写教育经历。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工作经历。
(三)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的基本信息和上传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甄选确定笔试人选。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形式。
1.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3月下旬。笔试最低开考人数为5人,开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统计,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招聘计划按1:3确定开考比例,不同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以相互调剂、适当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准考证链接以短信形式发送给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
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下旬。面试按不同的招聘岗位最低开考人数为3人,以后每增加一名招聘计划按不低于1:2确定开考比例,开考人数以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人数统计,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前由专业机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职业倾向、职业行为风险等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仅作为面试参考。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优先原则确定入围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招聘工作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本行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过往疾病史的,按取消录用资格处理。对明显不符合银行从业要求的,不予录用。
(六)考察。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个人及家庭成员征信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
(七)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茶陵农商银行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录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株洲办事处)备案,备案意见反馈后,按照本行具体要求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按本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
(九)补录。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茶陵农商银行党委研究,可自主决定是否补录。决定补录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确定补录人选,补录一般不超过1次,没有补录对象的,取消补录计划。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在报名时正确填写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有关信息。
2.笔试前会对身高进行现场测量,达不到公告要求的,不得参与笔试。
3.考生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其学历必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认证学历的,视为不符合学历条件,不予录用。
4.应聘者对填报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招聘后,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5.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按报名须知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本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7.本行有权根据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22063919
监督电话:0731-22192698
咨询时间:上午8:00- 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3:专业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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