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铜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渔政执法支队)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加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力量,根据《铜陵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铜人社〔2020〕13号)等规定,经批准,现就铜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渔政执法支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渔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22名,其中面向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9名,面向我市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3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省以上垂直管理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6月30日);
(3)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和岗位表。
(二)报名
报名时间:6月21日-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0号3楼,联系电话:0562-2871296)。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铜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由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签字并盖章确认。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阶段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退还本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失真的,将取消资格。由市农业农村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岗位。
(四)考试
本次选调,根据报考人数,灵活确定考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和规则另行通知,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铜陵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对象人选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差额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可从选调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铜陵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相关选调信息,将在铜陵市农业农村局(http://nyncj.tl.gov.cn)、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tl.gov.cn)等网站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562-2871296(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2-287122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021安徽事业单位备考群:2617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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