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池州市贵池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贵池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现就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池州市贵池区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三)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四)贵池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11日起在贵池区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下午17:0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在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一楼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开标室(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566-3214808)。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等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收取笔试费45元/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6月26日,地点在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一楼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开标室,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等常识,写作)和岗位业务知识(主要为社区建设知识),总分120分。
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7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笔试成绩相同,以岗位业务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考生如笔试成绩相同,岗位业务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街道,由街道安排到所辖社区。
五、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在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2418504(区民政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区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4535(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
2021安徽事业单位备考群:2617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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