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池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2021年池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池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44名(详见附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招聘信息公告于 6月25日起在池州先锋网(http://czxfw.chizhou.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网站发布。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6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计算依此类推。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学历学位”条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本科学士及以上”为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
“应届毕业生”为: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⑤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日08:00至7月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7月9日09: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9日09: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二)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已缴纳专业测试费用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不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其本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有中共党员身份要求的,须出示党组织关系证明;有本科专业要求的,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规培要求的,须提供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规培计划未有规培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和单位出具的关于工作岗位的证明;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专业测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分别采取试讲、现场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
1、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专业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池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岗位的专业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池州市人民医院、安徽中韩(池州)国际合作半导体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岗位的专业测试方式为现场考核,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专业测试成绩如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池州市人民医院岗位考生的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应聘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考生的考察工作由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有关招聘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后续信息,请及时登陆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23221(池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6-2088226(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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