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
3000663、3000664、3000665、3000666、3000667、3000668、3000669、3000670岗位,地点: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大楼10楼1005室),时间:2021年7月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联系电话:0551-63710009。
3000652、3000653、3000654、3000655、3000656、3000657、3000658、3000659、3000660、3000661岗位,地点: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大楼8楼810室),时间:2021年7月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联系电话:0551-63710975。
3000648、3000649、3000650岗位,地点:安徽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大楼6楼605室),时间:2021年7月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联系电话:0551-63710862。
3000662岗位,地点:安徽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大楼4楼407室),时间:2021年7月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联系电话:0551-65717978。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7月29日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申领“安康码”且资格复审当天“安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2021安徽事业单位备考群:2617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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