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亳州涡阳县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开遴选公告
为解决县城学校教师缺编及自然减员补充问题,促进城乡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城区学校办学质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涡阳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计划
计划公开遴选教师260名,其中高中教师70名,初中教师90名,小学教师100名(详见附件1《涡阳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开遴选岗位一览表》)。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在本县农村基层学校入编4年及以上(2017年9月30日以前)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本县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入编一年及以上)。
3.在本县城区学校入编两年及以上(2019年9月30日以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可报考高中岗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1980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取得省、市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以及具有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报考义务阶段学校的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为1975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第一学历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可以改报学段,且免予面试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6.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7.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上述遴选条件,且获得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申请报考与现任教同学段岗位人员免予面试,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规定上访的;
5.违反竞岗纪律,弄虚作假的;
6.在现任教学校近三年内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满工作量的;
7.因工作不力、不能胜任被学校停课或被解除班主任及其他职务的;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9.其他情形不宜遴选的。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通过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涡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统一发布。遴选过程各环节信息在该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至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仅限工作日进行),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遴选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2张。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涡阳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开遴选申请表》(从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下载后用A4纸打印)。
报名时须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安康码。如有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属地防疫部门。
2.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同时还将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并计入个人师德诚信档案。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合格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核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如因不能开考被取消岗位计划的,允许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
面试方法: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遴选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中“教学内容”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内容”要素成绩仍相同的,按“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是对入围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及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实施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遴选对象,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进入选岗程序。
(六)选岗
拟遴选人员,按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面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面试成绩中“教学内容”要素成绩、“教学方法与技能”要素成绩得分高者优先,符合遴选免试条件并通过考察的人员优先选岗。
(七)聘用
遴选人员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办、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遴选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在岗位设置范围内,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无相应岗位的,遴选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高职低聘人员视为放弃遴选资格,自调动文件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办理手续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涡阳县中小学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涡阳县中小学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实行遴选工作负责制、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过程监督。县纪委、监察委对遴选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增强遴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遴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加大对遴选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
(三)严格责任追究。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察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将取消考试和遴选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规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 0558-7220028 0558-7223817(涡阳县教育局)
考试咨询电话:0558-7217535(涡阳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7211160(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本方案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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