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滁州来安县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为满足部分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1年面向本县中小学公开选调29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来安中学、来安三中、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来安四中、来安五中、实验小学、来安二小、汊河镇中心学校等8所学校共选调教师299人。具体见附件1《2021年来安县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选调岗位一面向目前实际在本次选调学校工作但编制关系未转的教师(含交流轮岗教师),报考时限报考现工作学校,不得跨校报考;此类教师也可以报考选调岗位二。
2.选调岗位二面向符合条件的全县中小学教师。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选调岗位一年龄在53周岁及以下(1967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选调岗位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3.编制在农村中小学,且正式聘用在农村中小学满5年;从县外正式调入我县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须在我县任教满3年且累计任教满5年;有援疆、援藏和定远支教经历的人员不受农村任教年限限制。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及高中任教经历;报考职高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书。
5.近3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8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等规定,正在调查、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2021年8月7日在来安县政府网(以下称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10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报考人员到来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现场报名。
2.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附件2《2021年来安县部分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同时粘贴同底小二寸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师德考核表等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现工作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含任教年限、任教学段学科、师德考核、是否有外地支教经历等内容,附件3为报考证明的统一格式)。报考证明须由经办人和校长审核确认后签名并盖学校公章。
3.报考选调考试须缴纳笔试费45元(收费标准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
4.报考选调岗位一的教师按学校进行报名;报考选调岗位二的教师按选调岗位的学科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8月12日下午14:30—17:00到来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来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选调岗位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科目、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
2.笔试内容和分值: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网站公示。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9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报考现工作学校岗位的选调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校面向全县教师选调考察入围人员最低成绩,若达到本校面向全县教师选调入围人员成绩的人数大于选调计划时按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入围人员。
(五)考察
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次以职称资格高(同等条件下取得时间早者优先)、学历高、教龄长的人员优先。考察入围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择岗、调动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拟选调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岗位计划范围内选择岗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次以职称资格高(同等条件下取得时间早者优先)、学历高、教龄长的人员优先择岗。择岗后,为选调人员办理调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所有被选调人员按新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设置管理。进入调动程序后的教师不得放弃选调,否则列入失信名单。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成立2021年来安县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和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选调工作。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 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来安县教师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公告由来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561566 监督电话:0550-56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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