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工程大学招聘管理人员公告(补充招聘)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共2人,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用人部门 |
岗位代码 |
数量 |
专业 |
相关要求 |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
9001240 |
2 |
汉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须为两年及以上学制。
3.具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社团负责人)。
4.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英语水平要求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0及以上,或托福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要求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英语水平不作具体要求。
6.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工作要求。
7.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安徽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指导手册”(详见附件)进入系统(http://zp.ehall.ahpu.edu.cn),按岗位报名,并按规定上传能证明符合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的相关材料。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7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对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一步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可通过系统中的“个人中心”了解本人应聘进展状态。
对于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3.资格验证
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现场验证:(1)身份证;(2)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3)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4)英语等级证书;(5)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核选拔
(1)笔试(包括心理测试)。9月25日(周六,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学校对复核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笔试和心理测试。笔试主要根据岗位性质,重点考察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笔试命题、阅卷。整个笔试命题、试卷印制、阅卷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纪委办公室加强监督。笔试过程由学校安排专人监考,笔试试卷与答题卡按规定密封,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准考证》由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按报名系统中“个人中心”及学校官网通知要求。
(2)面试。9月26日(周日,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低于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第二天前后通过学校官网公布(具体以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命题及面试过程全封闭,纪委办公室加强监督。面试考官组由校内外专家联合组成,纪委办公室监督专家抽取过程,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考官数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考生面试顺序号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过程中考生只报面试顺序号。实际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同时为确保招聘质量,对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5.考察(政审)和体检。学校分岗位汇总合成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和体检环节人选。
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考察(政审)、体检出现的空额,学校可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确定和公示。考察(政审)、体检结束后,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不再递补。
7.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向省主管部门报批,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选岗申报。因未按规定报名、未提交有效报名材料、未准时来校参加考核等个人原因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经考核并取得最终录用资格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录用资格,否则学校按失信人员的相关规定处理。
4.硕士研究生首聘期三年,试用期十二个月(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则不再聘用。
5.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岗位上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三档待遇(不包括其中的科研启动经费、目标待遇和配偶安置)。
6.对学校新引进的符合《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度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党字〔2021〕6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若配偶符合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7.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取得最终录用资格后10日内报到入职,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8.本公告由安徽工程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9.报名咨询电话:0553-2871214;招聘监督电话:0553-2871521;
人事处电子邮箱:rsk2871214@ahpu.edu.cn;联系人: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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