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招聘财务会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会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1:《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较强的执行力;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五) 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24日,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
单位地址: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咨询电话:0550-6739007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人员须填写《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会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如若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易组织面试的,经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如若增加笔试,相关考试组织情况另发补充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用人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优先条件确定,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本次招聘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公司出现人员缺额的,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缺额人员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待遇
1、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招聘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三年。
2、聘用人员待遇:按现行薪酬制度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七、相关事宜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550-6739007
监督电话:0550-6730516(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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