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人文医学学院教学科研岗位(硕士)招聘公告
人文医学学院前身是公共课程部,成立于2000年6月,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需要,满足医学院校大学生外语、计算机和体育教学“两翼一体”的教学要求,通过整合校内资源而成立。2017年,为了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发展需求,学院更名为人文医学学院,下设外语系、计算机系、人文医学系、体育教学部、大学语文教学部、美育教学部和创新创业课程教研室。现因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人,采用人事代理管理。
系部室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外语系 |
1 |
英语相关专业或医学相关专业 |
计算机系 |
1 |
计算机、生物医学工程相关专业 |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外语系英语相关专业英语达到专八水平;其他专业通过英语六级或达到英语六级水平。(英语六级分数≧425或TEM-8≥60或雅思≥6.0或托福(internet-based)≥80或托福(paper-based)≥550)。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至2022年3月31日17:00。报名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英语成绩证书;
(4)个人简历(发表文章按照参考文献格式排列、列出所有作者,标注影响因子、分区)。
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0MB)与附件1、附件2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1214756568@qq.com(邮件名统一命名:姓名-专业-系部室名称)。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不予受理,请勿重复投递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资格审核
本次报考,采用线上资格审核的形式。经线上审核通过的应聘者,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通知,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
3.现场资格验证
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前期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签署《安徽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附件3)和《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应聘考生防疫登记表》(附件4)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材料不真实,取消其笔试资格。
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次招聘计划。
4.考试、考核。由统一笔试、心理健康测评、面试等组成。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统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英语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心理健康测评。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程序为自我介绍、教学试讲、科研能力展示,以上环节均采用PPT形式进行,限时15分钟。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人数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分数即为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4)最终成绩。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学校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5.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6.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7.公示。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试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参加考试考查应聘者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8.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1-65167727。
2.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的所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英语成绩等证明材料,并来校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
4.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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